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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区位价与土地基准价有何差异?
1、第二十八条 本市国有土地上的7层以下(含7层)住宅房屋及3层以下(含3层)营业用房、办公用房、营业用房的配套仓储用房、旅馆用房采用基准价格修正方法评估。即根据市政府公布的拆迁区位基准价和相应的修正体系对房屋进行估价。
2、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3、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被拆迁房屋对所占土地是享有使用权,拆迁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主要依法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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